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2024-2026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执行事务合作律师事务所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现公开征集授信业务诉讼/执行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服务项目供应商,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标的物介绍
授信诉讼、执行事务合作主要包括:代为立案、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诉讼材料归档;配合执行活动、审查破产申报债权;参与授信业务衍生案件;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温州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服务期限两年,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总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律师事务所在我行合作业务所在区域有正式机构(含分所,需在鹿城区、龙湾区、瑞安市、乐清市范围内);
(2)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含)以上;
(3)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
(4)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具备为与分行相类似机构2家(含)以上提供诉讼服务经验;
(5)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律师团队为分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与分行相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团队全部成员应职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历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三、报名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准入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申报材料并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
3.律师事务所(分所)奖惩情况;
4.律师事务所为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材料(如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参与破产管理案件、民事判决书等)。
5.律师事务所配备的诉讼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基本情况介绍(含学历、学位、工作经验、荣誉等)、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金融机构服务案例材料;
6.其他能够体现律所及律师团队诉讼服务能力胜任及优势的材料;
报名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下午17:30截止,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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