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二异丙醚框架采购。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二异丙醚框架采购,详见附件三采购需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二异丙醚框架采购,预计采购量为60吨。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采购预算:76.56万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13%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实际发生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6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轮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二异丙醚(纯度wt≥99.0%)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贸易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全部响应产品。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
(5)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资格申请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资格申请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4.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网络电子竞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价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6.合同主要条款
6.1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
7.电子竞价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
7.1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5日17时00分。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8.2竞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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