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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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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来安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中山大道16号房屋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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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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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关于来安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编号:来发改审批【2024】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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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来安永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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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来安永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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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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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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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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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信价量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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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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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来安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中山大道16号房屋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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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cz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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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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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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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来安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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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来安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中山大道16号房屋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和控制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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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约9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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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不高于9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以总监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含上述节点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10000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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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图纸和控制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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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房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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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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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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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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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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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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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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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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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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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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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 年 7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08 时0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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