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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奇石宝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评估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11 收藏项目

宁武县奇石宝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评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宁武县奇石宝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评估项目

1.2采购人:宁武县自然资源局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持续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矿业绿色发展,不断提高非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扎实做好非煤企业整合重组的前期工作,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1.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为非煤企业整治整合重组工作提供矿山生态基本情况。评估工作任务是对全县所有单独保留和参与资源整合非煤矿山的地质环境、生态补偿、采空区治理及尾矿库安全治理等进行调查评估,并估算治理费用;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3服务地点:忻州市宁武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4-07-11    17:00至2024-07-15   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请登录)

4.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9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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