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涵盖施工期及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供应商);
②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总监代表承担过类似房建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的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工程里包含房建工程也予以认可);
注:(1)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必须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不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另提供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监理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载明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须为同一人(如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除外),如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2)交/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5.截止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当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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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