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保定市大水系建设项目——水网防护及入淀水质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3.建设单位: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智能水务设备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HJ636-2012。
2.2、质量要求:合格
3、样品提供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招标的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 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73套、5798个、3台 。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 支付方式:资产置换、电汇
2、支付时间:供货完毕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第30天支付(资产置换总货款的10%,房源为保定市满城区秀兰山庄文化园,单价为6800元/㎡,剩余90%现金支付)
3、发票约定: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时间要求
-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2日 16 时 00 分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3 日 11 时00 分。
3、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13 日 13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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