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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动车组仿真驾驶培训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线路为南北走向,线路经过5个地级市2个县级行政区。线路全长374.744km(含DK307+680~DK318+130先期开工段)。沿线设9座车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四马架北站。

2.2 招标内容:CL01包动车组仿真驾驶培训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过CMA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Q/CR 476-2015”标准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1.4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至202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近5年内(2019年至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4.1.1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2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

4.1.3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1.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6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时00分至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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