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B010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2024年度摆渡车租用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万元
5.最高限价:38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租用2条线路:线路1和线路2,按每天的单价报价,单价预算金额750元/班次/辆(注:一个班次为每天完成一条线路的服务内容),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总预算及单价预算,据实结算(全年约250天工作日)。
线路1: 1台大巴,滨湖大厦(东湖路157号)- 396 办公区(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396号)--滨湖大厦(东湖路157号)。
线路2: 1 台大巴,湖北省分行办公大楼(中南路69号)--- 396办公区(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396号)--湖北省分行办公大楼(中南路69号),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本次项目服务期 1 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签一续二”模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价格,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选择与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拒绝签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议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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