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YG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越路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80000元
最高限价:37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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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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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越路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
3780000元 |
378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规定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治安巡逻、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应急等。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达到采购人要求后续签合同)。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将被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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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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