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阳江某部装备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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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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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
包含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24小时车辆救援服务、应急抢修和其它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
阳江市 |
一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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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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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17万元;
3.最高限价:17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评分法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持有属地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在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可查,备案内容须含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持有未到期限的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二类或以上大型货车维修,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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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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