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沥青道路维修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庆城县、环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沥青道路维修工程,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庆城县、环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境内,工程所属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梁峁参差,地貌极为破碎,地面海拔1300m-1900m,地形高差数米至数百米。因第十一采油厂产建区域在施工过程中,重载车辆多,对油区沥青道路造成一定的损坏,为满足生产需要,对第十一采油厂产建区域损坏的沥青道路进行维修。因维修工程的特殊性,本项目暂估工作量:维修沥青混凝土道路5000㎡(包含底基层、基层、面层),拆除并安装波形护栏1.2km,拆除并新建排水渠1.5km等,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并经过甲方确认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15 日,共 138 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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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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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沥青道路维修工程 |
主要工程量:因第十一采油厂产建区域在施工过程中,载重车辆多,对油区沥青道路造成一定的损坏,为满足生产需要,对第十一采油厂产建区域损坏的沥青道路进行维修。因维修工程的特殊性,本项目暂估工作量:维修沥青混凝土道路5000㎡(包含底基层、基层、面层),拆除并安装波形护栏1.2km,拆除并新建排水渠1.5km等,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并经过甲方确认为准。 |
89.65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建设方案工程量。(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建设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建设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路面拓宽,挖方,填方,路基处理,路面处理,排水沟浇筑,防撞墩浇筑,波形护栏安装,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配套。详细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沥青道路及以上等级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请登录)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公路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沥青道路及以上等级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 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 月11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 7 月 15 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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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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