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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曲水园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发行150000万元非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ZB219)
项目名称:江苏曲水园城镇化建****公司注册发行********万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82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设定年承销服务费率介于限值范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限值范围:********%(含)********%(含),超出限值范围的投标费率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百分比的年承销服务费率报价,报价用百分数表示。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和联合体方均须同时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和联合体方均须同时提供):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近三年中国证监会****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A类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事务,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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