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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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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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邮政大楼屋顶局部维修保养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
7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7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4.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7.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从业范围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8.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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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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