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请登录)
2、招标内容:应急处置项目固废土壤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固废土壤的外运处置(包括污染土壤筛分、短驳至码头、装船、卸船、装车、短驳至水泥窑、暂存、场地使用、码头使用、处置等费用),合法合规完成本合同范围内规定的固废土壤无害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运输(船运、汽运短驳)、处置等相关工作,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节点要求:合同签署后【15】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运输路线有关环保、交通、市容、航道等单位的申报。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固废土壤水泥窑协同外运处置(包括对固废土壤的运输、存储和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合法合规完成本合同范围内规定的固废土壤无害化处置。
二、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以“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 投标人必须具备固废土壤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资格文件(环评批复文件)或具有与水泥窑协同处置终端单位就本项目签订的专项合作协议(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处置终端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具备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长江中下游干线及支流普通货船运输)或具有与船运单位(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签订的运输协议;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或者存在控(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发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一律取消其参与资格;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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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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