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开福区;
2.建设规模:项目跨望城区和开福区两个区域,起于望城区雷锋大道,沿银星路至湘江,过湘江后沿开福区兴联路至中青路以西(中青路立交未纳入本项目)。本次实施范围为过江段,起于银杉路以西,包含上跨银杉路,潇湘北路,过江桥梁,上跨湘江北路,芙蓉北路,止于京广铁路以西。其中主线桥起于银杉路以西,终于河东京广铁路桥以西约270m,全长4.96km,其中跨湘江主桥为双塔斜拉桥,主跨为380m。主线高架标准断面宽度为25m,双向六车道,河西及跨江段设计速度为60km/h,河东段设计速度为50km/h,跨湘江段设置过江慢行系统,主桥双向八车道。
3.项目审批及备案文号:长发改审﹝2017﹞76号。
4.服务费用:本项目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约35万元。
5.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资料收集、整理、复查与大纲编写,编制分析评价报告并送审,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取得省水利厅批复。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河道演变概况及历史演变分析、流域概况、水文站基本情况、水位观测、流量测验、悬移质泥沙测验、资料整编、水文预测预报、水质监测、水资源分析计算、水文调查、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分析、影响水文监测的补救措施及方案、补偿投资估算、水流数学模型、结论与建议等。
6.服务期限:60日历天,比选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u201C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u201D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水文调查评价或水文监测或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的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告成果文件、合同的关键页(封面页、工作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作为补充资料,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委托方签署的时间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比选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6.比选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 年 7 月 18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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