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动力车间2×50MW改造复产SNG、动力车间循环水泵及电动机采购招标人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35%,银行贷款6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动力车间2×50MW改造复产SNG、动力车间循环水泵及电动机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16261.16万元,建设年产干全焦200万吨焦化厂:备煤、炼焦(含焦炉大棚、上升管余热回收)、干熄焦、焦炉烟气回配、焦处理(含快装设施)、煤气净化、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循环水、化水处理、污水处理、制酸、制氢、变电站、相关配电设施、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中心控制室、总图运输设施、全厂电信、仪表、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制冷站、压缩空气站及制氮站、余热余气发电(含燃气锅炉)、危废库房、消防设施、通风和空调等生产装置和办公楼、化验室、食堂、倒班楼等辅助设施。2.1.2本标段项目总投资:7532.4万元。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5天内完成交货。具体交货顺序和进度见技术规范书。详细交货进度以招标人最后确定的时间为准。2.1.4 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配套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2.2招标范围: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书附件6:“供货范围”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补充供货而不引起费用变化。技术规范书附件6:“供货范围”表格中所列的设备是投标人至少应提供的,投标人要提供的设备不仅限于表格中的设备,投标人的最终供货应满足招标书对投标人的供货在功能、性能、产地、数量上的要求,由此引起的设备增加和升级不引起费用变化。供货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此):水泵本体;底座;电动机,各3套(包括电动机底座、通风隔栅和过滤器、空间加热器、轴承、接线盒、接地装置、起吊钩或起吊环,起吊螺栓、定子绕组温度探测器(RTD)、轴承温度探测器(RTD)的双金属温度计各两套; 电动机冷却水系统(包括电动门、过滤器、压力变送器、流量开关、水流指示器、过滤器前后差压变送器及压力表、阀门及连接管道等);电动机润滑油系统、油位观测平台及爬梯;电动机测温元件、引出线及相应的接线盒;电动机中性线出线侧电流互感及相关设备。地脚螺栓(含连接螺栓、螺帽、垫片)、进出口法兰及反法兰(含连接螺栓、螺帽、垫片)、水泵基础垫板、支撑板及预埋件。具体供货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6:“供货范围”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供货的能力(提供该承诺,格式自拟)。 3.1.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1 00:00至2024-07-17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动力车间2×50MW改造复产SNG、动力车间循环水泵及电动机采购招标人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35%,银行贷款6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动力车间2×50MW改造复产SNG、动力车间循环水泵及电动机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16261.16万元,建设年产干全焦200万吨焦化厂:备煤、炼焦(含焦炉大棚、上升管余热回收)、干熄焦、焦炉烟气回配、焦处理(含快装设施)、煤气净化、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循环水、化水处理、污水处理、制酸、制氢、变电站、相关配电设施、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中心控制室、总图运输设施、全厂电信、仪表、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制冷站、压缩空气站及制氮站、余热余气发电(含燃气锅炉)、危废库房、消防设施、通风和空调等生产装置和办公楼、化验室、食堂、倒班楼等辅助设施。2.1.2本标段项目总投资:7532.4万元。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5天内完成交货。具体交货顺序和进度见技术规范书。详细交货进度以招标人最后确定的时间为准。2.1.4 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配套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2.2招标范围: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书附件6:“供货范围”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补充供货而不引起费用变化。技术规范书附件6:“供货范围”表格中所列的设备是投标人至少应提供的,投标人要提供的设备不仅限于表格中的设备,投标人的最终供货应满足招标书对投标人的供货在功能、性能、产地、数量上的要求,由此引起的设备增加和升级不引起费用变化。供货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此):水泵本体;底座;电动机,各3套(包括电动机底座、通风隔栅和过滤器、空间加热器、轴承、接线盒、接地装置、起吊钩或起吊环,起吊螺栓、定子绕组温度探测器(RTD)、轴承温度探测器(RTD)的双金属温度计各两套; 电动机冷却水系统(包括电动门、过滤器、压力变送器、流量开关、水流指示器、过滤器前后差压变送器及压力表、阀门及连接管道等);电动机润滑油系统、油位观测平台及爬梯;电动机测温元件、引出线及相应的接线盒;电动机中性线出线侧电流互感及相关设备。地脚螺栓(含连接螺栓、螺帽、垫片)、进出口法兰及反法兰(含连接螺栓、螺帽、垫片)、水泵基础垫板、支撑板及预埋件。具体供货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6:“供货范围”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供货的能力(提供该承诺,格式自拟)。 3.1.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1 00:00至2024-07-17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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