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JT-
项目名称:塘沽边检站办公楼室内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848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848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塘沽边检站办公楼室内维修工程:塘沽边检站办公楼一层至六层室内维修工程,维修面积为:3000㎡,内容包括:办公楼室内地板更换、暖气及管道改造、窗口及窗台板改造、公共及备勤室卫生间改造,以及部分功能房间调整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项目需求书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4本项目须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纳税零申报供应商须提供网络申报截图或是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复印件;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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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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