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沂电厂企业环保自行监测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沂电厂企业环保自行监测项目(第二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自签订之日起委托期限为3年。
2.6 招标范围: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相关规范要求,委托进行净烟气CEMS比对监测、总排口汞及其化合物、烟囱烟气黑度、氨罐周边氨浓度、一般排放口颗粒物、厂界颗粒物、厂界噪音、厂界及油罐区非甲烷总烃、厂循环水总排口、脱硫废水、灰场地下水、土壤及地下水等监测项目的监测及煤样检测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环保或者水质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止。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沂电厂企业环保自行监测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沂电厂企业环保自行监测项目(第二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自签订之日起委托期限为3年。
2.6 招标范围: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相关规范要求,委托进行净烟气CEMS比对监测、总排口汞及其化合物、烟囱烟气黑度、氨罐周边氨浓度、一般排放口颗粒物、厂界颗粒物、厂界噪音、厂界及油罐区非甲烷总烃、厂循环水总排口、脱硫废水、灰场地下水、土壤及地下水等监测项目的监测及煤样检测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环保或者水质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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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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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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