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HZT
项目名称: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耕地轮作倒茬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78.26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
标项名称: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耕地轮作倒茬项目分包一;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招标内容:采购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78.26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为响应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号召,此次项目严格审核参与招投标的有机肥生产企业资格,之前在抽查和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有机肥企业,必须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投标。 7、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投标企业(含代理商)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颁发生产企业肥料登记证。生产企业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2024年7月份以后的生产企业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含氨基酸水溶肥技术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67页);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11 至 2024-07-17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售价:50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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