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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2024年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0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及内容

1.1采购内容:2024年办公设备耗材。

1.2项目地点:(请登录)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中选人数量: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选。

1.5项目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控制价19.8万元(含税),1年。

1.6合同签署:签订框架合同,按月据实进行费用结算。

2.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磋商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2a470bd470ae4e0fa79c7cbca6cad0ab127.0.0.12024CG002 bd799b49f1914ef4a2617cdee1aab14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0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墨盒、墨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2024年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邮储银行/其他 4 53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2024年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2024CG002),所需资金已落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本次磋商拟推荐并确认一家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及内容

1.1采购内容:2024年办公设备耗材。

1.2项目地点:(请登录)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中选人数量: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选。

1.5项目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控制价19.8万元(含税),1年。

1.6合同签署:签订框架合同,按月据实进行费用结算。

2.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磋商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2.2 磋商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2.2.1磋商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申请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2.2.2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天眼查或其他平台查询的股权结构截图。

2.2.3磋商申请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2.4磋商申请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人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3存在以下情况的不能作为磋商申请人:

2.3.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3.2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查询截图;

2.3.3磋商申请人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以上平台查询报告或完整截图;

2.3.4磋商申请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3.5磋商申请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3.6磋商申请人在近1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5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6磋商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对2.2、2.3、2.4、2.5、2.6任一条款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竞争资格,给我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3.磋商文件获取

3.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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