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2024年机械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招标控制价
70000元(本项目采用总价控制,投标人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金额,若累计加工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服务,并及时反馈采购人。若造成超额,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交货地点
该服务项目须到指定地址取样送样,地址为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机械加工服务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五、报价须知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取样送样费、加工服务费等涉及人工的费用以及开票税费等有关费用。
六、评标方式
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二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在符合我院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取样送样地点:宁德市。
2.合同期限:合同履行时间采用两种形式,以其中一种履行完毕,此招标合同即为结束。具体如下:
(1)以合同总金额为截止点;
(2)以合同签署日之后一年整为时间截止点。
3.采购的加工品目名称、技术要求、数量、预算总价等要求详见附件1,中标人在采购人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二)验收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机械加工服务质量应符合附件1的技术要求,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字。
八、违约责任
采购方提出需求后,由中标方来项目地点取样,取样后15个工作日内按附件1的技术要求完成试件加工并将样品送达项目地点,逾期一日需扣除所违约标的加工费用1%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九、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
十、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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