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天津地铁11号线段场24台套工艺设备年检修项目及应急故障处理。本项目维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天津地铁11号线段场24台套工艺设备年检修项目及应急故障处理。部分设备故障修各类故障全包,不再发生费用;部分设备由于本身价值较高,故障修采取开口形式,故障修产生就发生结算,不产生不发生结算。最高限价常规维保每年40万元。设备故障维修费用每年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不超过9万元。本项目合同期2年,最高限价:98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安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供应商须具有至今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段场工艺设备制造或至少1年维护保养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日期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2.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2.7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参加。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15时00分至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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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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