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2024年临清市选定零星维修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2024年临清市选定零星维修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CX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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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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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2024年临清市选定零星维修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含烟草行业确定的内容)。 8、具有独立开具发票的能力,提供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做到四统一:“中标人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9、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为行贿犯罪,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查询时间应在采购文件发布时间之后,并保证采购活动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11、参与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规划、监理、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2、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4、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
3年 |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1日9:00至2024年07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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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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