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819336.00元,采购人为长安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
采购规模: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包括长安大学北校区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北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改造、北校区西区生活服务配套功能完善、南校区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三期)、南校区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等项目标识标牌,具体以学校实际实施项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南校区):南校区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三期)、南校区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等项目标识标牌,采购预算:557479.00元;
二标段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北校区):北校区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北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改造、北校区西区生活服务配套功能完善、北校区西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项目标识标牌,采购预算:261857.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南校区、北校区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意: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并分别制作响应文件,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1日09时30分到2024年7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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