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第二批输送管产品委外防腐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年可承揽输送管订单约4万吨,其中部分订单需以防腐管形式交货,特对输送管产品委外防腐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2024年输送管产品委外防腐采购,委外防腐加工估算工作量为27万平方米(其中国标20万平方米为3PE加强级防腐和1万平方米为3PE普通级防腐;德国DIN30670及加拿大CSA245.21标准(依据最终用户提供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防腐层总厚度4.0mm执行)3PE防腐面积6万平方米)。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防腐管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每标段需求1家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历日至少有一项管道3PE外防腐类似服务业绩,防腐钢管管径范围需在D159mm-D426mm之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并提供发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3 场地及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防腐生产场所,并提供场所的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投标人须具有管道3PE外防腐生产加工主要设备(一套喷砂除锈设备、一套涂覆设备、一套除尘设备及一套加热设备)须为本单位自有设备,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照片及设备铭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需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承诺:①用于本次招标项目防腐生产的防腐原材料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准入一级物资供应商中采购;②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管道防腐服务中未发生重大事故,投标时出具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5日内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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