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资金来自 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1.1项目名称: 2024年新疆油田公司自悬浮支撑剂技术服务(二次)。
1.2项目概况:目前滑溜水携砂已成为主流储层改造工艺,但由于滑溜水携砂能力有限,支撑剂在裂缝内运移距离较短,裂缝横向、纵向上的支撑体积小,铺置效果有待提高。自悬浮支撑剂可在清水、滑溜水中有效悬浮提升铺置效果。为开展自悬浮支撑剂现场应用试验,需对满足技术要求的自悬浮支撑剂进行技术服务招标。预算金额2375万元(不含税)。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3项目进展情况:本服务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 。
二、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提供自悬浮支撑剂材料及现场相关技术服务(包括自悬浮支撑剂、运输、所需施工设备、施工方案及现场技术服务,提供压裂液添加剂(粘土稳定剂、助排剂、破乳剂、破胶剂等)材料及施工服务,满足清水加砂施工要求,不含施工用水及其管输)。
2、服务地点: 吉庆油田作业区所辖井区 。
3、服务期限(入围有效期):自招标结果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工作量:本项目预计工作量2口井,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
6、标段(标包)划分:R否 □是 标段划分数量: / 个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中的条款,有一项不满足就会被废标)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
应满足的要求: / 。
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 投标人在施工中使用的压裂液添加剂必须取得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明,自悬浮支撑剂出具市级及以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悬浮支撑剂质量检验报告,压裂液添加剂需出具CNAS资质或国家级CMA认证实验室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悬浮支撑剂质量检验报告,同时需附上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该资质的网上查询截图,达到技术指标要求方可投标。
4. 投标人使用的入井化学药剂必须包括有机氯检验合格证明,且其成分符合《油田化学剂负面成分清单》(如遇清单调整以最新清单为准)(油勘〔2021〕215 号)禁止和限制使用要求。
5. QHSE管理要求:
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C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6.财务要求:
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盖执业注册印章。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3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 7 月 10 日至2024年 7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 年 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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