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采油设备分公司(简称采油设备分公司)委托,就油田二级单位所需抽油杆吊卡及配件、油管吊卡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时,中标人选取数量采取末位淘汰。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实际中标人排名,当实际中标人为3名时,采购比例设定为5:3:2,即第1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300万元,第2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180万元,第3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120万元;当实际中标人为2名时,采购比例设定为6:4,即第1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360万元,第2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240万元;当实际中标人为1名时,中标人采购限额为项目估算金额。(1)在中标有效期内如某一中标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剩余工作量调整分配给其余中标人。(2)招标人在中标有效期内因抗洪抢险、处理突发事故或为了保障油田生产建设正常进行,可根据油田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分配比例。(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工作量分配应尽量遵循保供及时性原则、同一单位使用一致性原则、主机配件一体化原则、送货成本均衡原则、其他再平衡原则。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06月30日。
2.3 交货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认证范围涵盖招标货物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吊卡”(或“井下工具”或“石油工具”或“钻采工具”或“采油设备”或“钻采设备”或“钻采配件”或“试采工具”或“完井工具”)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证书的有效性以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的有效合格的货物需求明细表中“油管吊卡 YDQ CD 73*73mm 90T”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和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依据:GB∕T 19190-2013;检验项目包括:尺寸检验、验证载荷试验;检验结果为:合格或符合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检验报告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www.samr.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的有效合格的货物需求明细表中“抽油杆吊卡 CDQ Spec8C PSL1 1″ 闭锁式 50T”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和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依据:API Spec 8C;检验项目包括:尺寸检验、验证载荷试验;检验结果为:合格或符合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检验报告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www.samr.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0日17:00:00至2024年07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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