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鄠###路新农投大厦1305室。逾期无****局将依法进行登记。本次登记完成后,之前颁发的宅基地证书一律作废。附件###市鄠邑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调查信息表(2024年第5批).xl###市自..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