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除特殊要求外,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原承租人也可以相同的报名方式参加竞租会,报名前须与招租单位方联系并确认优先竞租权人身份,招租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名单中的原承租人可在竞租会现场行使优先权。在竞租会开始前未经招租单位确认的则不具有优先权,优先竞租权人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二、特别提示: 1、经营范围:标的限经营百货、日用品;不得经营餐饮、香烟、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开展与医院相关或类似的医疗业务。 2、租金缴纳方式:标的租金缴纳方式为年缴,先交后用。 3、招租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名单中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可在竞租会现场行使优先权。 4、标的物若存在租赁合同生效时间晚于拍租资料中规定的起租日的,以租赁合同约定的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5、若原承租人未竞得该标的,须在标的成交后3天内腾退场地。如原承租人未在3天内腾退搬离,则须按照此次成交价的10倍按日计算支付每日租金。后经招租单位通知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搬离的,标的物内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由招租单位处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石城县石城县人民医院一宗国有资产招租.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