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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集团联合集采新能源皮卡车、燃油皮卡车招标采购项目
日期:2024-07-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简介(一) 项目名称:新能源皮卡车、燃油皮卡车招标采购项目(二) 招标单位:海航航****公司(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四) 项目概况:为满足海航航空集团旗下各航司新能源/燃油皮卡车辆使用需要,本项目由海航技术牵头开展联合招采,招标结果适用于海航航****公司****公司****公司独立与中标方签署采购合同及履约相关责任和义务,海航技术不承担连带责任。(五) 招标内容、范围及参数:(竞标方若对技术参数有疑问或建议,可与对应项目联系人沟通,最终报价产品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名称件号规格数量新能源皮卡车1)品牌车辆在社会上无自燃起火事故案例,4门5座及以上,适用于C1驾照使用。2)续航里程≥400KM(满电),车辆级别:中大型皮卡。3)车身颜色:白色或银色,黑色或深色内饰。(根据实际需求可进行颜色调整)4)车身需喷涂LOGO,车顶需喷涂黄色漆面。5)电池能量密度(Wh/kg) :≥1256)快充1小时(充电80%)7)车身为非承载式车身8)车辆驱动:后驱9)牵引功能证明:①厂家需出具的牵引功能证明(牵引承载力应于车身总质量保持一致)②深圳机场需求的皮卡车需要车辆出厂合格证上明确牵引重量(牵引承载力应于车身总质量保持一致)10)续航里程满足NEDC、WLTC、CLTC或EPA。详见附件清单燃油皮卡车1)品牌车辆在社会上无自然起火事故案例,4门5座及以上,适用于C1驾照使用。2)车辆级别:中大型皮卡3)车身颜色:白色或者银色,黑色或者深色内饰。(根据实际需求可进行颜色调整)4)车身需喷涂logo,车顶需喷涂黄色漆面5)车辆驱动:4WD6)排放标准:国6B+0BD详见附件清单(六)报价要求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进口环节税、增值税、利润、打样、搬货上架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七)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2.标书费:500元。供应商自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务必注明****公司名称及用途,备注必须填写,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投标保证金: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必须公对公账户转账。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4.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可签署协议合同并生效,履约保证金将按照最终中标金额的1%收取。投标保证金可根据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90天内无息退还,如履约异常,则按相关履约条款予以扣除。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买方下发《标准采购订单》,卖方开始订货,待到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100%的订单总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13%),买方收到全额增税专票且核实无误后90天向卖方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给卖方,如违反质保或售后服务承诺,则相应扣除。(说明:此付款条款为开放性条款,投标文件中厂家根据自身情况响应,如不同意该付款条款请备注贵司最低可接受的付款方式,招标方将按有预付条件的计算资金成本)6.发票要求: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7.供货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三者必须为同一主体 。二、招投标形式(一)招标形式和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各有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交企业资质,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招标方根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向入围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无需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二)标书递交方式本次投标方式为线下纸质密封件或电子加密件投标,投标要求以发布招标文件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准。(四)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即评审小组成员先审查竞标方资料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再分别对竞标方"技术"、"商务"两阶段需求的答复等进行审查评分,技术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状况、相关条款应答情况、品质满足招标要求等。最终项目评审办法进行排名。买方有权根据供应商投标情况针对投标价格、交货周期等条款开展二次谈判,如最终得分相同,依次按照阶梯价格折扣比例高>交货周期短>供应商评估等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五)招标方项目组对招募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在项目组一致意见前提下,有权针对招募公告个别条款进行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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