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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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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部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程 |
本项目共设置9台电动汽车充电桩,3台60kw双枪充电桩、和6台14kw双枪充电桩(落地式)更换。16台7kw单枪充电桩和2台60kw双枪充电桩系统升级及维修。本次实施内容包含充电桩的电缆、配电箱(柜)及所有配套的土建及安装施工(如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电缆井及管线的深化设计及施工等所有相关工作)。 |
新建充电桩管理系统需要与现有充电桩管理系统实现兼容,达到一卡通用。新增占位延时收费功能。新装充电桩需兼容市场现有大部分新能源汽车,尤其需要兼容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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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02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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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 不得为“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7)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8) 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9)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
(10)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1) 承诺不分包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文件申领时间
1.申领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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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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