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巩留县城乡交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招标人为巩留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巩留县城乡交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三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2.工程规模:新建10万平方米交通物流仓储、托运周转库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5万平方米交通物流仓储、托运周转库房及配套附属设施;二期建设5万平方米交通物流仓储、托运周转库房及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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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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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6时3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4日 20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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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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