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停车设施智能化升级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的50%。
5、最高限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的50%。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包含新建停车场2 处(站前二期智慧停车场和明和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改造停车场1 处(站前一期地下停车场),道路路侧停车位升级改造3 处(葛洪大道、聚贤路和发展大道沿线)等(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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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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