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FJYS2
3、项目概述:生产用车14辆、非生产用车2辆,共计16辆车的维护、维修服务。
4、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19.7万元,拟采购2年。
5、采购内容:
合同包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永安公司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②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承诺与声明。
(12)须持有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资质的汽车(应包含货车)维修机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在运输管理部门资质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13)供应商需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开标: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9日—2024年07月12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
(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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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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