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泉港一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港一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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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金额 |
投标保 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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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第二食堂(一二层学生食堂和三层教师食堂) |
3年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年食堂营利需返补学生不低于13.44万元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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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第一食堂(一层) |
3年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年食堂营利需返补学生不低于7.16万元 |
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期初定为三年,一年一签制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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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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