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云业务智能管理调度系统建设研发工程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由中选人研发云业务智能管理调度系统,整体功能包含:用户管理、计费管理、项目管理、订单管理、资产管理、营销管理、统计管理、运维管理、配置管理、IRS资源管理、业务激励、接口管理等功能的开发和优化升级:
……
1.3 本项采购估算为:【58】万元(【不含税】);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设置一个标包,选择一名中选人,份额100%,区域: 温州市
1.6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58万元(不含税),参选人任一分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备一份合同金额在50万及以上的软件开发类业绩。(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框架合同,如框架合同中已明确框架金额,以框架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框架金额,则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5、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拆分或转包业务,一旦发现,立即解除合同。
2.6、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0时00分至2024年7月1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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