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提供,请问若本项目的牵头方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成员方所承建的项目,是否认可。答:若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以牵头方或成员方参与的均认可。2.招标文件P103页********条:中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公司须在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从其银行账户提供等同于500万美元等额外币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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