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救生装具室智能化管理配套建设
三、项目编号:CLF24
四、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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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限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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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救生装具室智能化管理配套建设 |
项 |
一 |
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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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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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1个项目包,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均属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核查标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声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核查标准: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和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核查标准:提供近两年内最近一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军队单位及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核查标准:提供近12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的,需出具证明)
(5)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参与政府和军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核查标准:提供书面声明)。
(6)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标准:提供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核查标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声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核查标准:提供相关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以下军工资质条件:
1)须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核查标准: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须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没有保密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核查标准: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承制类别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采购内容(核查标准:提供营业执照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发售方式以及购买流程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方式:网上发售。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