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98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4F001188686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项目 | 1 | 批 | 23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1投标人应将投标总金额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 70%》,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2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对符合(财库( 2020 )4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格式如实进行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其他企业的分包和单独参与投标。(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7月1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