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9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F001188686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项目 1 23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1投标人应将投标总金额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 70%》,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2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对符合(财库( 2020 )4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格式如实进行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其他企业的分包和单独参与投标。(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7月1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相关项目推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