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双鸭山集团客户检察院以太网组网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情况:拟采购防火墙11台,交换机11台。
1.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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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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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火墙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台 |
11 |
信创产品或其他国产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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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4口千兆交换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台 |
11 |
信创产品或其他国产化产品 |
1.4采购预算额度:15.4万元(不含税)
1.5到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
1.6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12个月
1.7质保期:终验合格后3年原厂质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3.75万元(不含税),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应答人如为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应答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保修期为终验后36个月(提供原厂商盖章扫描件,原件备查),原厂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6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6.1、满足应答须知及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6.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6.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6.4、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的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提供承诺函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6.5、付款条款:(1)签订合同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格的70%。至少需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项目终验付款:项目通过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订单总价30%。至少需提供:付款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6.6、应答人提供的产品需100%信创产品或其他国产化产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出具承诺函。
2.6.7、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根据项目情况调整):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安装调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三、采购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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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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