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述: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
4.招标内容:和田分公司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项目,肉类(牛肉、羊肉)等产品合计65万。蔬菜、水果、调料、鸡肉、鱼等合计75万元。预算金额:共计14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食堂原材料供应协议》)。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
包1:肉类(牛肉、羊肉)等产品总费用预计65万元。
包2:调料副食品、粮油、鸡肉、鱼、水果、蔬菜类总费用预计75万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必要时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
3)、配送的食材凡纳入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送达时必须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4)、蔬菜、活鱼、鲜肉类等所需产品,须按时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产品需求具体数量和品种及要求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5)、投标人须在和田市设有常设机构(工商注册),并设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
6)、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承担全部税金。
7)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4 年 07 月10日至2024年 07 月17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5时,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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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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