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采购笼车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采购笼车项目; 2.供货安装地点: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北大街2272号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3.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到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最高限价:25.2万元。
2.2招标范围:采购笼车100个,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资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凡是被政府、公检法等部门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提供承诺书;查询网站:“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提供承诺书;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时按以下两种检索条件分别查询:行贿【①投标人名称、行贿罪;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行贿罪)】;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名称、串通投标罪;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串通投标罪)】;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烟草行业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入区域和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指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至2024-07-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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