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中邮资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服务
1.2采购人: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等事件发生,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推动市场化用工机制建设,现决定采购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服务,为依法合规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拟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协助拟定制度、审查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合同等法律文书、处理劳动争议、提供法律咨询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服务
2.2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业绩要求:无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最终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内容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比选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再同时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