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天翼云标品实战赋能咨询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天翼云标品实战赋能咨询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4-1142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项目概况: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在全省组织天翼云标品实战赛训,萃取出一套“1+1+1”协同发展模式,并挖掘商机,推动天翼云收入规模发展。
1.2.2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内。
1.2.4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中选人数量:4个,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第4名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1)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中选份额为29%,合同总金额为该中选人的含税参选总价的29%;
(2)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中选份额为26%,合同总金额为该中选人的含税参选总价的26%;
(3)综合得分排名第3名:中选份额为25%,合同总金额为该中选人的含税参选总价的25%;
(4)综合得分排名第4名:中选份额为20%,合同总金额为该中选人的含税参选总价的20%。
1.4若本项目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足6家,或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6家,该项目将重新组织比选。
……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8.00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4)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1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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