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示范竞磋采购-2024-2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管理部黄河一级支流入黄口生态修复项目勘察报告编制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6月25日、《河南****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6日 - 2024年07月0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里的“******** 投标报价评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投标限价×50%+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5家,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剩余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5家,则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初步评审且在投标限价100%-95%范围(含95%,含100%,下同)内的所有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仍可参与下一步的评分。当全部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在投标限价100%-95%范围(含95%,含100%)内时,则评标基准价=投标限价×9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1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1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15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5分。比例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小数。”(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中“********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投标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变更为 (1)变更为:“投标报价计算:本项目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且磋商为无效标。磋商报价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2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 ”(2)变更为:“********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16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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