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长效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长效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
石油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长效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
2.2项目概况:近年,化学示踪剂已广泛应用于非常规油气井增产改造产出剖面测试中,通过在工作液体中加入不同种类的气溶性示踪剂或水溶性示踪剂,对后期返排流体取样进行示踪剂定性定量分析,评价增产改造效果。随工作液注入的常规示踪剂为液态,普遍存在检测周期偏短的问题,不能满足长周期监测需要,新型长效示踪剂已在油气田开始使用,能满足更长周期产出剖面测试。为更好保障工程技术服务,在油气田与西南分公司签订的框架合同中,允许西南分公司将部分特殊作业进行分包,本项目包含在内。西南分公司拟对外招标监测期 1 年及以上的长效示踪剂技术服务承包商,预计年工作量2口井。
2.3 服务内容:提供长效示踪剂技术服务所需的地面设备、材料、现场采集、压后返排及生产期间现场取样所需辅助设备;提供现场采集、验收、实验室样品分析检测并出具解释报告服务。协助招标方编制长效示踪材料的注入和采样方案;协助招标方完成解释成果提交和相关数据归档工作。
2.4 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2024年度在作业的川渝地区或指定服务区域预计有2口井长效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业务服务应当具备长效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数据检测及相关技术人员。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5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长效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服务单井费用价格为A,中标方分成比例控制价为90%*A。(注:A为据实结算实际发生金额,如遇市场行情波动以及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格下调时,经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价格)。如取费系数报价为70%,中标后,则结算价为70%*A(注: A为据实结算实际发生金额,如遇市场行情波动以及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格下调时,经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价格)。
2.6项目金额:年度预计金额270万元(不含税),税率6%,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技术服务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7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作业的川渝地区或指定服务区域;
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技术服务期限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服务期限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9 计价方式:取费系数,含运费、管理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
2.10报价方式:取费系数报价。投标人取费系数报价必须小于90%,且 %前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75.5%、70.5%等。若取费系数报价等于或大于90%,以及 %前为非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报价(如70.05%)或者有多个系数的一律视为非唯一报价,均做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报价为70.5%,中标后,则结算价为70.5%*A(注:A为据实结算实际发生金额,如遇市场行情波动以及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格下调时,经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价格)。
2.1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提供承诺)
6、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承诺)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展过长效示踪剂产出剖面测试技术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合同页和对应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校验截图)清晰影印件,若还未开具发票的则需要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水平井号、服务时间、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关键内容)。
8、本次招标接受原始技术服务商或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本项目,不允许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为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的代理商,且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7月9日17:30至 2024 年7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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