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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物探吐哈探区2024-2025年度设备租赁(皮卡车)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9 收藏项目

招标编号:BGP2

1. 招标条件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东方物探公司吐哈物探分公司承担的吐哈探区(含准东吐哈流转探区)地震勘探项目,施工地表为城镇、戈壁、山地、农田、沙漠、浮土等。公司自有设备资源无法满足野外勘探生产需求时,需租赁皮卡车补充。本次招标分别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并与中标人签订年度服务框架合同。

皮卡车在地震采集项目的使用,服务商驾驶人员作息及设备使用时间,遵从于野外作业特点,满足地震队作业生产计划。因勘探野外作业的特殊性,本次招标涉及设备的使用时间可能在节假日或者该行业的社会需求旺季,招标价格确定后不调整。预计框架协议总金额300万元(不含税)。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024-2025年度设备租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涵盖了2024-2025年吐哈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采集项目所有的皮卡车的租赁;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租赁方式:湿租。

(1)服务内容:完成吐哈物探分公司承担的地震勘探采集项目人员和设备接送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服务地点(区域):新疆吐哈探区;

(4)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结算实际发生金额的30%。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项目结束3个月内,结算实际发生金额的30%。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项目结束6个月内,结算实际发生金额的40%。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5)中标执行价格:以标包对应要求中标数量的中标人投标平均价(精确到以元为计价单位的小数点后2位)为基准,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平均价的投标人执行其投标价;投标报价高于投标平均价的投标人执行投标平均价。

(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表(不含税)

标段

设备类型

投标最高限价

皮卡车租赁服务

皮卡租赁(元/辆·人·天)

406元/辆·人·天

(7)计价方式:合同金额(元)=租赁天数(天)×单价(元/天)×租赁数量(辆)

以实际履行且符合要求的租赁服务数量,及本次招标确定的执行价格单价计算。

(8)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招标控制价报下浮率)。投标人在不同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报价。承租方提供燃油、工区内过路通行费和人员住宿(住宿条件与承租方野外作业人员条件一致),除了承租方承担费用之外,投标人报价包含租赁服务的其他全部成本费用,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乙方驾驶员工资、社保、保险、伙食费及其他相关人工费用,车辆的折旧、维修、配件材料等。车辆各类保险、运输、各类税费及管理费由出租方负责,车辆及人员首次到达施工作业区域当天和完工后次日离开施工作业区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员伙食费:由中标方承担,按实际就餐天数付款给地震队食堂。伙食费用按地震队伙食标准执行(15元/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3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设备和驾驶员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承诺对所投入设备(含驾驶员)具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力,并对所投入设备(含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及健康、安全、环保负全责。

3.4人员要求:公司有专职安全管理员。承包商必须确保提供的操作手身体健康,驾驶员年龄在18-55周岁,无妨碍驾驶车辆的生理缺陷和慢性疾病,体检合格报告;

皮卡车驾驶人员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驾驶证件准驾车型为C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龄3年以上,以驾驶证资格证扫描件为准;

驾驶人员数量要求应与下款“3.5设备要求”保持一致,具有《驾驶证》。

操作手能熟练掌握所驾车辆的构造、原理和性能,具备车辆保养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并熟悉交通规则;对应车辆提供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扫描件。

提供驾驶员本企业保额5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驾驶员20人同时提供有效。

3.5 设备要求:(1)单个投标人投标时具有实际控制权含驾驶员的皮卡不少于20台(购置或租赁)。(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自有购置设备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皮卡车基本性能指标

基本性能参数

车身类型

4门5座皮卡

驱动方式

四驱

最大载重质量(kg)

450以上

燃料形式

柴油

排放标准

国四及以上

(2)车辆使用年限8年以下,投标方必须保证车辆按时年审并合格,性能能够满足车辆租赁服务需要,安全可靠性高,车况良好,符合机动设备交接验收条件。

(3)根据车型配备相应规格的灭火器、掩木、安全警示牌、逃生锤、随车工具(千斤、轮胎扳手等)等其它安全辅助设施齐全有效。

(4)投标方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所有车辆必须购置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且在服务期内有效。

(5)投标方按时缴纳车辆各项费用,保证能正常生产用车。

(6)投标方须承诺能为招标方2024-2025年地震勘探项目生产提供满足生产的车辆和人员数量(因需求数量变化车辆和人员不限于标书所列,但最多不超过70台),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能满足数量要求,被使用单位投诉2次,招标方将与投标方解除合同。

(7)投标方若因车辆年检过期、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它个人因素等造成误工的将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及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目前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8履约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标包(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7月25日09时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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