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为基建矿井,位于沁水县郑庄镇。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62.1年,设计开采煤层为3号煤层,平均厚度5.30米;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属全井田带压开采,3号煤层底板奥灰水隔水层承受水压为5.265~12.656Mpa之间,存在顶板含水层水、构造水及底板奥灰水的水害隐患。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矿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项目:
标段(包)内容:据郑庄矿井过去三年掘进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水文地质情况,结合未来5年采掘接续规划,对照隐蔽致灾因素,评估矿山现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编制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经集团公司审定后,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编制普查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服务周期:二个月。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征求意见稿)、《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110号)等相关技术要求,取得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批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矿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山地质专业高级以上职称,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专业、采矿工程专业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至少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隐蔽致灾报告编制。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9日17:30至2024年07月12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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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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