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央空调末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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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央空调末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末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5.7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1包:

1)包号:1

2)名称:中央空调末端维保

3)简要技术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投标。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招标内容及用途:医院中央空调末端维保。

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7-09 至 2024-07-16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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