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应用软件集成及开发服务。
注: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3490.85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3490.85万元。
(八)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九)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来央国企总部的1个(含)以上应用案例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材料,要求盖章清晰可辨,应能从中识别出开发任务的主要内容,并提供与本工程建设的二级功能模块对比清单)、合同回款发票、财务入账证明材料及上线验收材料(上线运行合格证书或验收合格证);如合同系统还未上线,需提供系统建设正常推进的实施证明,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案例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注:若合同甲方非上述范围内单位直接签署,需提供最终用户使用说明或最终用户报告或其他能准确辨识最终用户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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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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